你所在的位置: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 医保信息 > 医保动态 > 信息正文

医保政策 医保动态

关于2015年澄江县新农合病人补偿方案调整的通知

作者: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30日 信息来源: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收藏 点击量:

        今接到澄江县《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调整及政策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澄卫合管办发[2015]2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做如下通知:

一、   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60%

二、住院大病再次补偿。

1)单次住院费用超过2万元(含2万元)不到5万元的参合患者,扣除按新农合规定报销金额后,对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的自付费用,再次按50%的比例报销。

2)单次住院费用超过5万元(含5万元)不到10万元的参合患者,扣除按新农合规定报销金额后,对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的自付费用,再次按60%的比例报销。

3)单次住院费用超过10万元的(含10万元)参合患者,扣除按新农合规定报销金额后,对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的自付费用,再次按70%的比例报销。

三、    201551起新入院的病人按本通知执行。

四、   本通知未明确调整的仍按2014年政策执行。

五、   即日起按普通住院结算的澄江县农合病人可以现场减免。

 

移动平台扫描二维码查看

相关热词搜索: 宋体 新农 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