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行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防范培训
作者: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8日
信息来源: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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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防范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保障医疗安全, 2012年5月15日晚上19:00,我院在门诊六楼大会议室举行“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防范”培训,由医务科负责人主讲了《侵权责任法》涉及医疗损害赔偿的有关条款。主讲人从“生命权与健康权的定义,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要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规范,在实施手术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要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书写病历及保管病历,科室主任要认真落实上级医师负责制,科室之间要互相协调,发扬团队精神”等方面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讲解。通过培训,将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依法行医的意识,保障医疗安全。全院206名医护人员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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