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8日,为整合社会资源、拓展我院精神卫生服务领域,更好地为广大职工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提升职工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惠及全市广大职工,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经市总工会与我院共同协商,在全市职工中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双方签订了《玉溪市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合作协议》。
这意味着我院与玉溪市总工会共同协作,为全市职工开展心理健康热线电话服务,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评估、治疗服务,解决职工个人情绪困扰、缓解心理压力、治疗心理障碍,改善家庭、人际关系等问题,提高职工心理调适能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