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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选用第三方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报名公告

作者: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9日 信息来源: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收藏 点击量:

项目概况: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为规范招标采购程序,提高招标采购质量,拟为医院2023年7月—2024年6月选用三家招标代理机构入围。诚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医院采购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进行报名并按综合评分办法(见附表)制作遴选资料。我院将对报名的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第三方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和实地考察得分进行评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选择2023年7月—2024年6月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

2.采购需求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选择三家招标代理机构进入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库,负责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2023年7月—2024年6月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具体项目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入库后,每次项目采购时对三家代理机构进行询价确定服务代理机构;由采购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库进行使用和管理。如入围代理机构出现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考核不达标、未能合理维护采购人利益等情况时,采购人可取消该机构的入围资格,若出现3家代理机构入围资格都被取消的情况,采购人可重新选择代理机构入围。此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遴选入围机构。

3.质量承诺: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要求。

二、报名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招标代理服务的经营范围。

(2)必须是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采购机构栏内登记过的代理机构。(提供打印的网站登记信息)

(3)在玉溪市红塔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独立的开评标室,配备有录音录像等办公设备。(提供公司相关简介和评审场地图片资料)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与本次报名活动(报名机构的信用记录,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税凭证复印件)

(5)具备“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第十一条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声明书)

(6)具有近期完成医院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及其他证明公司实力、信誉等资料。供应商应信誉良好,2020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结合上述内容作出相应承诺和资料证明。

三、注意事项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将在“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报名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名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报名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自负,医院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四、报名考察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5日,每天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3楼采购办

报名方式: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接受,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一经查明,取消其竞标资格。

实地考察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14日,每天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报名供应商在以上时间段内不定期随机实地考察。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2023年6月16日9点00分-9点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制作的有关要求胶封装订和密封(一正一副)。

3.地点: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三楼采购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师  0877—6189574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星云路4号

 

 

附表: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选择2023年7月—2024年6月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入围项目综合评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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