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清掏前监测、清掏服务、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院内争性谈判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特欢迎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清掏前监测、清掏服务、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预算价:13.5万元(1包:5.5万元/年;2包:8万元/年),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不超预算总价。
4.最高限价:1包:5.5万元/年;2包:8万元/年
5.采购需求详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服务内容及要求。
包号 |
服务内容 |
采购预算价 |
备注 |
1包 |
医院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监测、清掏服务 |
5.5万元/年 |
|
2包 |
医院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服务 |
8万元/年 |
污水站污泥的清掏由采购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双方按规定交接以后的装卸、运输和处置责任由成交人负责,发生的环境污染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
注:本项目共分两个包,供应商可选择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若对多个包进行投标,供应商应分包制作、封装及投递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
6.服务期限:三年。
7.服务地点:位于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1.1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其他符合行业操作标准的资质;(2包供应商提供)
2.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三楼采购办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其他符合行业操作标准的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2包供应商提供);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11日08:30时~09:0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制作的有关要求胶封装订和密封(一正一副)
5.报价格式见附件2。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时间:2023年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谈判会议。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公告在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星云路4号
联系方式:0877-6189574 王老师
附件1:
服务内容及要求
1包: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清掏前监测、清掏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为三年,采购预算为5.5万元/年
3、服务单位地点位于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项目服务内容
1.医院化粪池、污水处理站进行清掏前,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条款4.3.2的要求,对医院粪大群菌落数、蛔虫卵死亡率进行监测并出具报告。
2.对污水处理站、院区化粪池、相关管道井进行清淤,要求清淤后池内无明显污泥沉积,确保在我院污水站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在线监测数据正常,化粪池污泥不得发生外溢污染。
3、协助医院做好台账及系统申报
4、对污泥进行清掏、脱水、封装,并按照要求将封装好的固体废物搬运至制定地点( 与处置单位进行对接后道接装车)
5、对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达到固液分离,脱水后的污泥含水率在 80%左右 达到干污泥标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消毒、杀菌等处理后外排
二、项目服务内容标准
1.项目最高限价:5.5万元/年。清掏前监测费用:每项监测不高于1000.00元;9个化粪池和1个污水处理站清掏总费用:不高于35000.00元。
2.项目交付(实施)时间(期限):清掏周期为180~360d;成交供应商须按医院要求,在具备清淤条件后30日内完成监测、清掏服务。
3、项目交付(实施)地点(范围):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4、供应商提供的监测、清掏等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项目内。
5、提供专门售后人员进行对接。
6、项目验收标准:清淤后池内无明显污泥沉积,确保在我院污水站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在线监测数据正常,化粪池污泥不得发生外溢污染。
7、施工时确保在我院污水站设备正常运行,在线监测数据正常,化粪池污泥不得发生外溢污染,造成院区环境污染并影响较大,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8、严格做好清掏人员的卫生防护工作,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清掏过程中,遇到环保部门督导时,全力配合医院方的相关工作。
10、如出现违规违法清掏,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包: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费用: 污泥处置: 4 元/KG(已实际处置量为准运输: 6T 运输车 6000 元/次,20T 运输车 8000 元/次,30T 运输车 12000 元/次,每次运输费用根据污泥处置量选用合适车辆运输,运输费用不超过此标准。)
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制定清淤转运处置方案,规范处置我院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或对环境造成污染,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成交供应商清淤转运处置方案执行前需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备
3、配合医院做好系统填报及台账管理
附件2:
(供应商根据自身所投包件进行填写)
二次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清掏前监测、清掏服务、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1 包
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供应商谈判报价 |
1 |
清掏前监测费用 |
每项监测不高于1000.00元 |
每项监测 元 |
2 |
9个化粪池和1个污水处理站清掏总费用 |
不高于35000.00元 |
元 |
注:①本表须单独提供,不必装订于标书中。由各供应商单独打印,盖上公章。二次报价明细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谈判现场直接填报。
②本次谈判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包最终报价以“9个化粪池和1个污水处理站清掏总费用”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次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清掏前监测、清掏服务、污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2 包
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供应商谈判报价 |
1 |
污泥处置 |
不高于4元/KG |
元/KG |
2 |
以实际处置量选用适宜车辆运输 |
6T 运输车不高于 6000 元/次, 20T 运输车不高于8000 元/次, 30T运输车不高于12000 元/次 |
6T 运输车 元/次 20T 运输车 元/次 30T运输车 元/次 |
注:①本表须单独提供,不必装订于标书中。由各供应商单独打印,盖上公章。二次报价明细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谈判现场直接填报。
②本次谈判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包最终报价以“污泥处置”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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