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1年 6月3日(周四)09:00在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五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医疗设备(经颅微电流刺激仪等)采购项目院内竞争性谈判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采购项目详见附件《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医疗设备(经颅微电流刺激仪等)采购项目》
1.2付款方式: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额合同款;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货到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30%的货款,设备使用期满6个月后支付60%的货款,质保期满考核合格支付10%尾款。
1.3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20.5万元,分项预算控制见附表。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两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产品用户名单及销售业绩材料、产品介绍彩页、信用记录信息截图(可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鲜章),对列入行贿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
2.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项目若属于医疗器械的,生产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果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并且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全国总代或有可追溯的区域产品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长期代理授权书;投标人需对照采购公告中“ 技术参数或功能要求”编写技术参数偏离表。
2.3本采购项目允许分项投标,投标人可以只投其中的一项或多项。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 本采购项目需提前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17:00时,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3 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纸质标书一正一副,U盘拷贝PDF格式电子标书一份)。
4、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4.1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15708773028 15108729030;
4.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星云路4号。
玉溪市第二人医院
2021年 5月24日
附件: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医疗设备(经颅微电流刺激仪等)采购项目》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单价 |
技术参数 |
||||||||||||||||||||||||||||
1 |
无创呼吸机(睡眠呼吸机) |
1 |
15000 |
逐渐上调;
|
||||||||||||||||||||||||||||
2 |
睡眠呼吸初筛仪 |
1 |
30000 |
一、睡眠呼吸初筛仪:是睡眠呼吸紊乱疾病的诊断筛查设备,可以记录:口鼻气流、鼾声、血氧饱和度、脉搏和CPAP治疗压力等数据,并据此生成诊断报告,供临床筛查或进一步研究使用,操作简单,携带方便,满足多学科睡眠医学发展需求。 二、性能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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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颅微电流刺激仪 |
32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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