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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峨山县新农合病人补偿方案再次调整的通知

作者: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1日 信息来源: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收藏 点击量:

       根据峨山县《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补偿比例的通知》(峨政办发【201538号)、《峨山县卫生局关于调整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总额预付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峨卫发【201535号)文件,特做如下通知:

一、补偿比例:由60%调为50%

二、年度总额预付指标:由108万元调整为116.75万元。

三、调整后的住院费补偿比例自201561日起执行,以住院患者出院日期为准结算。

四、病人病情达到出院条件的,请及时办理结算。

  五、本通知未明确调整的,执行原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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