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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玉溪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玉溪市财政局关于

作者: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5日 信息来源: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收藏 点击量:


为切实提高城镇职工的医疗待遇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建立更加完善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根据《玉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玉政发〔2010239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431日起,对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进行调整(详见附表)。

附件: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调整表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据实结算病种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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